毛泽东治公款吃喝只用一招儿

作者:纪委监察 文章来源:纪委监察 时间:2010-09-25 点击数:

毛泽东治公款吃喝只用一招儿

目前,公款招待、公款吃喝很盛,也很甚:全国每年都要花掉数千亿。对此,老百姓愤怒,媒体议论,领导烦恼。

为了治那些不花自己钱的“馋嘴巴”,治公款吃喝消费,人们没少支招儿,官员没少“指示”,各级党政部门没少下“禁令”,甚至采取一些“发狠”的行动。对此,那令人烦恼的恶习只是偶有收敛,然后又甚于从前:

上级来人检查考核,要吃吃喝喝搞好接待;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要吃吃喝喝聊表敬意;到上级争取项目资金,要吃吃喝喝搞好协调;兄弟单位交流学习,要吃吃喝喝尽地主之谊;出门在外招商引资,要吃吃喝喝表现诚意……除此之外,还有接风宴、送别席、庆典酒不一而足。一些单位领导甚至呼朋引伴,互相宴请,你来我往,蔚然成风。

最近,又逼出“人大代表称公款吃喝名目繁多建议设挥霍浪费罪”的新闻。

“公款吃喝者侵占和浪费了社会财产,应当对此通过立法定罪,建议修改刑法设立‘挥霍浪费罪’。”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党委书记赵林中最近在北京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期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遏制过度应酬、公款吃喝的建议》。

赵林中很坦白,也很直率,“我本身既是这种风气的受害者,同时又无奈地成为这种风气的助长者——经常地请吃和接受吃请。”赵林中叹了口气说,他对这种过度应酬、过度吃喝损害党风、政风、民风深恶痛绝,对一些官员、企业家身陷其中影响身体、影响工作又深感痛惜。

人大代表“呼吁”给公开吃喝“立法定罪”,是人民反对公款吃喝这种“灰色腐败”行为的“升级”,也算是民间为杜绝公款吃喝“灰色腐败”行为而又支出的“新招儿”。

给公开吃喝“立法定罪”,能解决或者根治这“灰色腐败”吗?恐怕不那么乐观……

我国立法日趋完善,但是,在执法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犯法,权大于法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见怪不怪。“物权法”已颁布经两年有余,至今有几个被“盯上”的“动迁户”能守住自己的家园?“贪污受贿罪”出台数十年,但是,贪污受贿罪案件从没间断,牵涉贪污受贿案件越来越恶劣,贪污受贿数额也越来越大……

群众监督,阳光执法,绝对是好办法。但是,目前只是一种观点,只是一种说法和呼吁。就是偶有被“群众监督”下台的官员也属于个别“倒霉蛋”。

“白宫书记”张治安,是被“媒体监督”下台的,然而,在审判阶段,媒体却遭芜湖市法院“闭门谢客”……由此看出,阳光执法、群众监督阻力相当大。

公款招待、公款吃喝是当今社会“实实在在”存在的、应该解决的“当务之急”;群众监督,阳光执法又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咋办?!

如此看来,不如从中国已故伟人那里讨来经验。

毛主席是咋治理公款吃喝的?毛主席是如何让广大干部两袖清风的?

其实毛主席只用一招儿……一招儿就灵。这一招儿,就是从我做起,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给毛主席当了12年“生活管家”的吴连登,最近向媒体透露,毛主席喜欢吃武昌鱼,但是从来都是自己付费,毛主席的餐食费用全部由他自己掏腰包。吴连登说,毛主席有一条铁的纪律,自己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许占公家任何便宜。当时毛主席的工资是400多元,每个月固定要扣掉房费、水费和家具使用费80多元,其余的钱,他用来购买烟、茶等。

“自己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许占公家任何便宜”,这是毛主席的“铁律”。啥叫“铁律”?就是不变的定律,就是铁一样的定律,就是谁也不能违犯的纪律。

大家都知道,刘青山、张子善都是“死里逃生”的革命功臣,建立新中国之后,担任地方大员。他俩都是毛主席非常器重的革命战友、老部下。他们因“占公家便宜”之后,毛主席要严惩不贷,为此,很多重量级领导为其求情。按情理,毛主席完全可以“顺水推舟”,对他们网开一面,免处一死。但是毛主席没有这样做,他深知新中国刚刚成立,有些干部以革命功臣自居作威作福……如果容忍他们“占公家便宜”,容忍他们搞腐败,这又和国民党官员有什么两样!枪毙了两个高官,挽救了一大批干部,稳固了新中国政权。

“应该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员明白,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毛主席能严于律己,谁还敢“贪污浪费”!

新中国成立后,毛主席执政27年。这27年中,广大的干部“两袖清风”,更别说谁敢动用公款进行吃喝招待了。

毛主席一招儿“定乾坤”,很值得人们思考,很值得各方大员掂量。

作者:阎兆伟

版权所有:山东女子学院 纪委办公室 Copyright@2011 严禁以任何形式复制,抄袭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 邮编:250300 电话:(0531)86526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