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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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6 点击数:
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党员干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制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在节假期间,除因工作使用的公务车外,其他公务用车必须在规定地点停放和封存,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以及接受财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要建立台账并认真纠治整改,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露头就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及时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带头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纪委办公室根据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部署,继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群众举报。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查处、严肃追责,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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