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拢五指 重拳惩腐

作者:转载 文章来源:转载 时间:2013-10-17 点击数:

收拢五指重拳惩腐

——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纪实

2012年11月,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原书记、原厅长董永安因受贿罪被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3年6月,河南省舞钢市尹集镇规划所原所长王某因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贴专用资金1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坚持省委提出的‘廉洁兴省’战略,出重拳,织密网,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说,一定要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中原崛起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2008年3月,董永安从河南省安阳市市长位置调任河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在董永安主政交通厅期间,河南交通事业迎来了空前的高速发展。截至2010年12月底,河南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5016公里,连续多年保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全国第一。

然而,在不断延伸的道路背后,也隐藏着形形色色的经济犯罪。董永安逐渐进入省纪委办案人员的视线。

2010年12月下旬,正在河南郑州参加河南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董永安,被两名纪委工作人员带走调查。随后,董永安这只“大老虎”以权谋私的案情逐渐浮出水面。

集交通厅党政大权于一身的董永安,掌握着每年数百亿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通过直接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擅自安排施工队伍和拨付资金等,谋取巨额利益。

根据法院判决显示:董永安单独或者伙同其他人员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583.031万元、欧元4万元、港币10万元、美元1万元。

无论是职务级别,还是犯罪性质和涉案金额,董永安都堪称河南省内的一只“大老虎”。而重拳打“虎”,正是河南省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和关键。

2011年8月,南阳市原市长朱广平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12年6月,河南省最大的投融资平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智勇因经济问题被立案调查。

2012年9月,省委原常务副秘书长陈江河(正厅级)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

2013年4月,安阳市委原书记张笑东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

“打‘老虎’就是严肃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只有集中查办一批层次较高、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才能彰显反腐重拳的威慑力。”河南省纪委分管案件工作的副书记说。

据统计,2007年1月至2013年7月,河南省纪委共查处厅级干部161人,平均每年查处25人、重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

在严惩无视党纪国法的厅级干部的同时,一批同样敢以身试法的县处级领导干部也成为打“老虎”的重点对象。

2009年5月,因为收受巨额贿赂等问题,河南省汝南县委书记崔流被省纪委立案调查。同月,其前任县委书记崔喜成“主动”到省纪委“说明情况”,却避重就轻,把问题推得一干二净。然而,再狡猾的狐狸也躲不过猎人的枪口。很快,相关违纪违法问题被查清,崔流、崔喜成这两只“小老虎”先后被移送司法机关。

据统计,6年多来,河南省查处县处级干部2405人,平均每年查处373人、重处分112人、移送司法机关43人。

一只只“老虎”的被打向社会释放出严惩腐败的强烈信号,广大干部群众纷纷感慨:“反腐败是切切实实地‘动真格儿’!”

密集织网 缉捕“苍蝇”

2012年以来,河南省鲁山县磙子营乡东岗阜村部分村民不断上访,反映该村党支部书记邵某伙同乡经济办副主任宋某等,以南水北调工程占用相关土地为名,骗取补偿款。

鲁山县立即成立调查组,详细研究调查方案,在获取有力证据后,与宋某、邵某两人直接交锋。

很快,宋某、邵某等人伪造被占地农户花名册、被占地数量等资料,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20.7万元的事实被查清。2013年4月,县纪委给予宋某、邵某两人开除党籍处分。

这只是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河南省在硬起手腕打“老虎”的同时,密集织网、缉捕“苍蝇”,集中力量在全省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1年4至12月,全省开展了农村涉财信访举报案件专项治理行动,共立案1133件,查实101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43人,移送司法机关104人,纠正解决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2939个,化解疑难信访问题869个。

2011年7月起,全省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检查,3个月内,立案749件,查结531件,查处违规资金786.11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16人,组织处理78人,移送司法机关22人。

2012年1至4月,全省开展征地拆迁领域信访举报案件专项治理,立案1262件,查结率99.6%,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9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2012年3月起,全省开展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年多来,立案111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27人,移送司法机关300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败精神,河南省纪委决定从今年4月初开始,直到年底,利用9个月的时间,在全省开展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截至9月中旬,全省共立案1981件,查结1828件,查实170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7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乡科级干部244人、村干部976人,移送司法机关156人。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虽小,却危害大、影响大,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重点问题之一。如果惩戒不力、放任不管,就可能积小成大,积少成多,造成严重后果。治理这些突出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神圣使命。”河南省纪委分管信访工作的副书记说。

据统计,2007年以来,河南省共查办乡科级以下干部违纪违法案件9.01万件,占全省立案总数的97.3%,较好地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赢得了群众的满意。

2012年9至10月,河南省纪委与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对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民意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表示“满意”和“较满意”的占72.82%,满意率较2011年提高了3.26个百分点;70%以上的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予以肯定,认为“很有力度”和“力度较大”的占70.74%,比2011年提高了2.27个百分点。

重视机制 着眼长远

2009年12月,见到省纪委案件主办人小刘时,因涉嫌受贿被调查的河南省政府原参事李文成一脸的不屑,明显没有把眼前这个30岁的年轻人放在眼里。

这也难怪,一个是在官场里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江湖”,一个是省纪委案件室年轻的案件主办人。

然而,很快,李文成就领略到了这个“年轻人”的厉害:他头脑清晰,思路缜密,不放过谈话中的每一处细节,加之对法律法规、财经知识如数家珍,几个回合下来,李文成便心服口服,如实供述了自己在担任省教育厅副厅长期间的违纪违法事实。

像小刘这样的“年轻人”之所以能在大案要案中发挥骨干作用主要得益于“案件主办人”制度。

根据案件主办人制度,主任科员以上人员都有独立办案的机会。回忆起当年查办南阳市检察院检察长李某的过程,省纪委案件室的小唐感慨不已:“我当时才32岁,要查处一个有着丰富经验的检察长,压力和挑战可想而知。但在竞争为案件主办人后,我获得了有关方面的最大支持,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拥有案件查办的调查指挥权,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及团队的主观能动性,为快速突破案件创造了条件。”

案件主办人制度成为河南省纪委惩贪治腐的一项利器,但河南省纪委的武器并不止这一个。

为组成优势兵团发挥攻坚作用,省纪委从执纪执法机关和审计、财税等部门挑选出399名精兵强将,纳入办案人才库,并建立起“滚动发展、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的管理机制。同时,还建立起区域办案人才资源共享机制,将全省划分为豫东南、豫西南、豫北三个区域。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各省辖市可以在本区域内跨市统筹调动办案人员。“这一举措,真正实现了区域办案的‘调兵遣将’。”河南省周口市纪委案件室负责人说。

为进一步形成办案合力,河南省各级党委都设有反腐败协调小组,并协调金融、通讯等单位,建立起相关查询渠道,为案件查办中的通讯、金融查询铺就了一条“绿色通道”。

在此基础上,河南省不断探索,于2011年9月建立 “防逃追逃协调机制”,形成了“反腐败协调小组统一领导,纪委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调动整合各方资源,增强工作合力”的工作格局。

2012年6月,省纪委对群众反映的周口市政协副主席任某的有关问题进行侧面了解。7月31日,听到风声、“请假外出”的任某“失踪”,给案件查办蒙上了一层浓重的阴影。关键时刻,省纪委紧急启动防逃追逃机制。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下,公安、检察、交通等部门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在北京、河南、辽宁等地布下天罗地网。在任某摘掉车辆号牌、关闭车辆GPS定位系统并精心乔装打扮的情况下,联合追逃小组仅用8天时间,便在辽宁锦州将任某抓捕归案。

除加强制度建设外,河南省积极提升办案科技含量,建成了办案信息查询系统和办案远程指挥监控系统。目前,正在开展装备标准化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以期进一步加强“老虎”、“苍蝇”一起打的科技支撑。

“一手抓大案要案,打‘老虎’;一手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拍‘苍蝇’,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我们将找准定位,忠诚履职,为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保驾护航。”尹晋华说。(记者陈曦 通讯员 李修乐 刘卫东 刘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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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虎灭蝇” 绝不放松

“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惩治腐败已经成为铁律,不曾动摇和松懈,这一点在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诞生后得到更加淋漓尽致的体现。十八大后,不论是李春城、刘铁男、李达球等省部级高官的落马,刘志军、薄熙来案的宣判,还是一项项铁的规定和措施的出台、一次次振聋发聩的讲话和警示,都彰显了党中央和中央纪委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决心。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出重拳,织密网,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很好地响应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要求。

贪官不论大小,都是党和国家的蛀虫、是法制的践踏者、是党的执政地位的威胁者。强调“老虎”、“苍蝇”一起打,体现了法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表明在反腐败问题上,没有大小人物的区别,只要有人触犯党纪国法,就要坚决出手惩治,绝不手软、绝不姑息、绝不给其喘息的机会。

“老虎”是党内的大蛀虫,必须得打,否则后患无穷。常言说“上梁不正下梁歪”,“老虎”不仅鲸吞国家财产,还常常是“苍蝇”的保护伞,“老虎”不打,很难抑制“苍蝇”的肆虐。因此,对涉嫌贪污腐败的位高权重的“大人物”,要严惩不贷,绝不能心慈手软。河南重拳打击交通运输厅党组原书记、原厅长董永安,省委原常务副秘书长陈江河等一批“老虎”,向社会彰显了法治没有特区,反腐没有例外;惩治腐败,绝不手软;从严治党,绝不放松。

与“老虎”相比,“苍蝇”是党内的小蛀虫。但其对群众切身权益的危害、对党的执政地位的危害亦不容小觑。如果抓大放小,“苍蝇”很可能一步步蜕变成“老虎”。所以,对“小人物”的腐败问题,也要刨根问底、穷追猛打,绝不姑息养奸。近年来,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处损害基层群众利益案件作为拍“苍蝇”的着力点,在全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成效显著,赢得了群众满意。

完善的反腐败机制是“打虎灭蝇”的重要保障。要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健全相关的用人机制。既要重视对“老虎”的监督,也要重视对“苍蝇”的监督。既要坚决打击大官大贪,也要坚决打击小官小贪,用铁的法律制度、铁的党性纪律、铁的手腕监督管理干部和打击贪污腐败分子,让腐败无处藏身。河南省高度重视反腐的机制建设,积极完善和创新办案工作机制,形成了一套融激励约束、组织协调等内容于一体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为“打虎灭蝇”提供了有效保障。(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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