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动员会

作者:纪委 文章来源: 时间:2011-07-06 点击数:

我校召开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动员会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范素华院长组织召开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了我校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充分做好迎评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高我校“行风、政风、校风”,办好群众满意的高等教育。

7月6日,校纪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我校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纪委书记汪琦出席并主持会议,全体校纪委委员和校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汪琦书记在会上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学校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上级和学校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她就切实做好此次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提出四点具体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以行评提升“行风、政风、校风”,倡导公平,依法办学,让学生和家长满意。二是通过行评工作,加强和改进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作风建设,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三是认真学习文件要求,充分做好准备,迎接山东省高等学校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评估。四是通过行评工作,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塑造良好教师形象。

张勤副书记全面传达了山东省教育厅《2011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意见》,并对我校实施方案做了细致部署和安排。她提出,开展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具体要求,是强化群众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的迫切需要。要通过开展教育行风民主评议,使我校的工作作风有明显改善,学校形象有明显提升,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本次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从6月开始至11月结束,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评自纠、接受评议、落实整改四个阶段。主要评议内容有八个方面,分别是党务校务公开、学校管理、经费使用和规范收费、考试招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术道德、教风学风和师德师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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