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要有“辣味”“回味”长

作者: 文章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2020-11-17 点击数: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兰琳宗

去年还坐在警示教育大会现场的顺义区委原书记王刚,如今却成了警示教育片中的反面典型;去年警示教育大会以来受处分(包括党内警告处分)的46名局级干部被逐一点名曝光,有些人就坐在会场中间……近日,北京市召开了一场颇具“辣味”的警示教育大会,参会的13000余名正处职以上干部深受警醒,点名曝光环节让大家“如坐针毡”,“剖析的典型案例就发生在身边,具有很强的震慑力”。

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是以案促改的重要环节,是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鲜活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明纪律、知敬畏、守底线,取得了明显成效。吉林曾在全省警示教育大会召开第二天就有省管干部主动投案。贵州安顺公安系统“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召开后,先后有9名党员干部到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争取组织从宽处理。

但同时,有的地方警示教育活动也存在浮于表面走过场、“辣味”不足的问题。有的通报案例遮遮掩掩,动辄“某单位”“某名干部”,让台下干部听了不知所以然,沦为“吃瓜群众”;有的剖析问题千篇一律,不痛不痒、大而化之,没有结合违纪违法干部的具体情况深入分析,“画像”不精准、剖析太浅薄,难以让人触动;有的乐于拿外单位案例来警示,拿省部级干部案例警示科处级干部,对本单位存在的案例有意回避。如此种种,让警示效果打了折扣。

警示教育的重要目的是让广大干部从反面案例中汲取教训,反省校正自己。警示教育要想有效果,产生震慑、触及灵魂,就得多一点“辣味”。要敢于揭伤疤,正视问题,不当鸵鸟,对于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该点名曝光的一律曝光。要真刀真枪地剖析问题,讲清楚腐败堕落的关键点、风险点,“第一次”是如何破戒的,又是如何越陷越深的。要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注意区分不同职级、不同领域,对症下药、打中痛点。驻人民日报社纪检监察组在严肃查处《新闻战线》杂志社原总编辑万仕同之后,抓住“局级”这个“同级”、“学术类期刊和使用外稿比较集中的部门”这个“同类”,对教育对象敲警钟。

有“辣味”还要“回味”长。这种“回味”一方面在于,从警示的案例中找到监督的薄弱环节,把改进和强化监督作为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任务。既警示大案要案,更警示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做深做细日常监督,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另一方面在于,不满足于一两次警示教育活动,而是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听取受众反馈效果,改进工作机制,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警示教育,警钟长鸣,持续发挥震慑、教育作用,真正做到教训往心里去,监督往前面靠,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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