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贯彻落实《问责条例》既精准问责又体现关爱
作者: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2019-09-29 点击数:
“必须压实各级党组织责任,坚决扛牢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9月27日,山东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专题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前一天,省纪委常委会已作了专题学习,要求以贯彻《条例》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问责主体缺位、失位,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问责不讲程序、不够规范,问责机械生硬、一问了之等问题。
山东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问责主体作用发挥存在不平衡现象。从作出问责决定主体看,上半年全省党的工作机关占比较低,有的仍然存在不会问、不敢问、不愿问的问题。下一步,省委将加强对问责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把《条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范围,通过巡视巡察、述责述廉、谈话提醒、主体责任检查等强化问责工作落实,对该问不问的也要问责。同时在党委领导下,逐步建立问责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完善线索移交、情况沟通、协作配合等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对《条例》实施的跟踪调研,协助党委健全完善相关机制。
针对有的地方存在问下级责任多、上级责任少的问题,该省将紧盯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同时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科学分清各类责任,做到事实与证据相互印证,标准与程序严格统一,防止问责简单随意、一刀切等问题,确保精准规范。同时,进一步落实好问责申诉和纠正机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诉意见,发现问责不当的及时纠正,做到严肃慎重。
据了解,目前山东省纪委监委正在研究制定强化关心关爱的有关办法。该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严肃问责与激励担当一体两面,体现的是严管厚爱。下一步,要推动问责生威,坚持从严基调,发扬斗争精神,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决不能打着“保护干部”“功过相抵”等旗号,在问责上搞变通、打折扣。要体现关怀关爱,把受处分干部关心教育、跟踪回访作为经常性工作,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不影响其评先树优和选拔使用,防止一处了之。要用好政策策略,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科学把握问责的时度效,将其与激励担当作为的政策措施贯通起来,既鞭策督促、压实责任,又正向赋能、加油鼓劲。(记者 李亮科 张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