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7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时间:2017-09-12 点击数:

 

各处(室)所、直属科室;各总支:

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的高发期,中心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若干意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自觉遵守节日期间的各项纪律要求。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不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二、严明纪律规矩,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中心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崇尚清廉,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工作无关的宴请;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等行为。同时,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工作纪律,杜绝空岗脱岗。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在“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中心纪委、监察室要切实承担起监督责任,畅通举报渠道,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认真受理群众各种反映。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纪委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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