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作者: 文章来源:校纪委
时间:2019-12-09 点击数:
一、办理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规则》
《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定》
《山东女子学院纪律问题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暂行办法》
二、承办部门
纪委
三、服务对象
全体师生
四、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报告。
3、有关党组织、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
4、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信访举报渠道
来信,通过信件将信访举报材料邮寄到学校纪委。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 邮编:250300。
来访,到学校纪委信访接待室(办公楼320室)当面反映问题。
来电,拨打学校纪委信访举报电话0531-86526019反映问题。
网络,通过学校纪委电子邮箱sdnyjw2010@126.com反映问题,或通过学校纪委网站“我要举报”板块的留言板反映问题,网址为:http://jiwei.sdwu.edu.cn/index.htm。
六、办事流程
1、前期准备:来信拆封;网络举报下载。
2、受理登记: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待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专人负责登记。
3、信访受理小组集体研究,提出处置建议。职责范围外事项,转相关部门办理。线索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定》转入办理阶段。
七、受理时间
工作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