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扣”与“折扣”
作者:纪委监察 文章来源:纪委监察
时间:2010-11-12 点击数:
“回扣”与“折扣”
“回扣”与“折扣”“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其他方法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帐外暗中”包括不记入财务帐、转入其他财务帐或者做假帐。在帐外暗中给予回扣的,以行贿论;帐外暗中接受回扣的,以受贿论。“折扣”,即商品购销中的让利,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以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包括支付价款时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和支付价款总额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两种形式。“回扣”是违法的,属于商业贿赂;“折扣”是合法的,但必须明示入帐。